南 寧 學 院
南院創〔2019〕號
關于印發《南寧學院學生學科技能競賽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的通知
各單位、部門:
經學校審定同意,現將《南寧學院學生學科技能競賽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南寧學院
2019年 月 日
南寧學院學生學科技能競賽管理辦法
(2019年修訂)
學科技能競賽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與創造能力的有效手段,學科技能競賽(以下簡稱競賽)是在緊密結合課堂教學和專業知識的基礎上,以競賽的方法,激發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通過實踐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培養學生學習興趣、增強學生學習自信心的系列化活動,是學生創新思維、實踐動手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培養的重要手段。為鼓勵廣大師生積極參與校內外各類學科技能競賽,規范競賽的組織管理工作,根據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競賽范圍和分類
學校支持國家政府部門、省級以上(含)教育主管部門、教育部各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及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的影響范圍廣、社會認可度高、水平高的大學生課外競賽活動;鼓勵學校各職能部門、各學院結合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組織校內或院內競賽活動。學校根據競賽主辦單位、競賽水平和影響力,將學生參加的競賽活動分四類進行管理(詳見附件1《南寧學院大學生學科技能競賽項目分類一覽表》):特級比賽包括由國家或國際組織主辦,具有巨大社會影響力的各類競賽(如:奧林匹克比賽);由國家或國際組織主辦,參與國家不低于10個,必須有全球100強高校參賽的比賽。一類競賽包括由多個部委聯合主辦的各類競賽;教育部主辦的各類競賽;由教育部之外的其他部委主辦的競賽,參賽院校覆蓋全國,往年參與高校不低于100所,985、211高校占比不低于10%;由教育部之外的其他部委主辦的面向社會的的全國性比賽,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力,有不少于100支隊伍參賽;由國家或國際組織主辦未達到特級競賽標準的比賽;教育部高教學會公布的19項比賽;特級競賽的全國選拔賽。二類競賽包括由其他部委主辦,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參賽院校覆蓋全國各個高校,往年參與高校超過50所,但未達到100所的競賽;由教育部下設部門或學(協)會主辦的比賽,往年參與的高校須超過50所,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一級競賽的低一級選拔賽。三類競賽包括由國家、國際組織、教育部或國家相關部委、教育部下設部門或學(協)會主辦,但未達到特級、一級、二級競賽標準的各類競賽;除教育部之外的其他部委下設的部門或學(協)會主辦的全國性比賽;各省教育廳主辦的各類競賽;其他廳級部門主辦的具有較大影響力的省級比賽;二類競賽的低一級選拔賽。四類競賽包括其他廳級部門主辦,但未達到三類競賽標準的競賽;廳級機構下設部門舉辦的各類比賽;南寧市相關部門舉辦的各類競賽;三類競賽的選拔賽;各類全校比賽。五類競賽包括各類二級學院自行主辦的競賽;各教研室主辦的競賽;其他行業協會、企業舉辦的,未達到以上級別的競賽。
二、競賽的組織與管理
參賽前需填寫《南寧學院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立項申請表》(見附件2)報創新創業學院申請立項,并附比賽相關通知的正式紅頭文件原件,逐級審批獲準后方可實施,未經批準立項的競賽不予以經費支持、發放工作量補助及工作獎勵申報。創新創業學院主要負責校級及以上競賽的組織和管理工作,院級競賽主要由承辦學院負責。對于校級及以上競賽,根據競賽特點,創新創業學院承辦或指定一個或多個學院(部門)承辦,教務處、創新創業學院、各學院(部門)和競賽負責人的具體工作職責為:
(一)教務處工作職責
教務處負責競賽工作的監管與統籌。
(二)創新創業學院工作職責
創新創業學院負責競賽工作的統一組織和協調,主要職責是:制定與落實競賽管理辦法;收集、公布各類競賽的信息;負責協調競賽相關部門工作;審核、劃撥競賽經費; 匯總、歸檔競賽獲獎材料;組織校級競賽籌備、評審等工作;審核和執行競賽獎勵。
(三)學院(部門)工作職責
承辦學院(部門)的主要職責是:成立相應的競賽工作機構,指定專人作為競賽負責人;廣泛發動、鼓勵和組織學生參與競賽活動;配備經驗豐富的指導教師,組織競賽前的輔導和培訓,并作好賽中指導工作;為學生參加競賽提供必要的儀器設備、場地和耗材;做好參賽時的后勤保障工作;積極進行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努力提高競賽指導質量。
(四)競賽負責人的工作職責
競賽負責人由競賽承辦學院(部門)或創新創業學院指定,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指導教師認真研究競賽訓練方案,制定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選拔參賽學生,組織與實施競賽過程中各環節的工作。競賽負責人應根據競賽要求制定競賽實施方案,經承辦學院(部門)領導批準蓋章后,于方案實施前一周報送創新創業學院審批。競賽實施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參加本屆競賽的預期目標;
2. 指導教師基本情況,在競賽工作中的分工說明;
3. 競賽活動組織實施計劃,包括賽前準備階段及競賽期間工作安排(附明確的培訓時間、地點、指導教師工作任務分配情況、設備設施、技術路線等);
4. 申請經費額度,各開支項目及金額,計算依據或方法。
競賽工作結束后,競賽負責人要對競賽工作進行總結,并將競賽獲獎名單、獲獎證書掃描件及競賽相關圖文資料報送至創新創業學院歸檔,作為教師工作獎勵申報的重要依據。
三、競賽參賽對象
競賽的參賽對象為在校全日制普通學生,鼓勵不同專業、年級的學生交叉組隊,形成知識全面、敢于實踐、勇于創新的競賽團隊。
四、競賽經費管理
(一)為確保競賽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專項經費,由創新創業學院負責統籌管理,資助校級及以上的競賽活動(專項資助范圍見附表中一、二、三類競賽以及四類競賽中的校級競賽)。競賽經費的使用堅持節約和專款專用的原則,重點支持級別高、水平高、影響范圍廣的競賽,同時兼顧學科和專業的均衡發展。五類競賽經費資助原則上不超過2000元。
(二)競賽承辦學院應做好競賽經費預算工作,由創新創業學院匯總報財務處,經學校審批后予以實施。競賽經費應根據經費預算,在合理范圍內實行實報實銷制,由組織者憑有效票據經創新創業學院審核后到財務處報銷。如果經費超出原預算額度,須經創新創業學院再次審批,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追加經費額度。
(三)競賽經費使用范圍和標準
競賽經費用于競賽所需的宣傳費、培訓費、指導費、報名費、元器件消耗費、資料購置費、實物材料制作費、專家評審費、競賽負責人補貼、交通差旅費、競賽期間參賽師生伙食和市內交通補貼等。
1. 競賽差旅費
(1)交通費:到外地參加競賽的學生,從當晚8時至次日7時乘車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坐火車超過12小時,可購硬臥票。其他情況按徑直往返的火車硬座或巴士標準報銷路費。參賽學生和教師的交通費用按南寧學院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到南寧市內參賽的師生,人數較多時應由校內承辦部門統一安排大巴前往。人數較少時原則上需乘坐公共交通,若有趕時間等特殊情況可根據實際情況打車前往并憑據實報。為學生安全考慮,外出參賽的帶隊、指導教師原則上應與學生同行。
(2)住宿費:由競賽組委會統一安排住宿的,經創新創業學院同意,參賽師生憑住宿票據按實報銷;競賽組委會未統一安排住宿的,學生每日的住宿費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120元/人,帶隊、指導教師的住宿費用按南寧學院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為學生安全考慮和方便賽前指導,帶隊、指導教師原則上應與學生就近住宿。
(3)補助:教師到外地參加省級及以上競賽的伙食補助、公雜費按南寧學院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學生到外地參賽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教師標準折半執行。到南寧市內參賽,競賽期間到比賽現場指導的指導教師(參賽報名資料中明確的指導教師)和創新創業學院指定的帶隊教師按60元/天的標準發放競賽補助,參賽學生按30元/天的標準發放競賽補助,或按比賽通知標準發放,若參賽費包含餐費的,不再發放伙食補助
2. 競賽培訓費
(1)三類以上競賽,參賽人數達30人以上且需進行賽前集中培訓的,承辦學院(部門)(可由多個學院聯合承辦。為達到最佳培訓效果,同一競賽原則上不支持不同學院各自單獨設置培訓)須制訂詳細培訓計劃,包括培訓教師名單、培訓人數、培訓內容、詳細培訓時間、地點及課時總量核算情況,在集中培訓前一周交創新創業學院審批備案,培訓時間安排應遵循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的原則,盡量安排在課外時間進行,并按照30元/學時的標準發放課酬,一般情況下不能超出30學時。
(2)學生以小組方式參與競賽(如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國大學生計算機設計大賽、廣西高校計算機應用大賽等)且學校或學院未安排集中培訓的,指導教師(參賽報名資料中明確的指導教師)利用課余時間進行輔導,并進入決賽階段的,以參加決賽組數為基數,按一類競賽1000元/組、二類競賽800元/組、三類競賽500元/組的標準發放培訓費。為確保指導教師有充足的精力指導參賽學生,提高參賽質量,每個指導教師在同一競賽中指導的競賽組一般不超過3個,從第4組至第5組起按減半進行計算,第6組起不發放指導費。
(3)學生以個人方式參與競賽(如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全國信息技術應用水平大賽個人賽等)且學校或學院未安排集中培訓授課的,指導教師(參賽報名資料中明確的指導教師)利用課余時間進行輔導,并進入決賽的,以參加決賽學生人數為基數,按一類競賽100元/人、二類競賽80元/人、三類競賽50元/人的標準發放培訓費。同一指導教師在同一屆個人賽中的指導人數不應超過10人,從第11-15人按減半進行計算,第16組起不發放指導費。
(4)已獲得集中培訓費用的競賽,不再單獨發放指導費。
(5)四類競賽的命題、評審、監考教師及其他組織人員按照經費預算適當發放勞務費。按以下標準發放:競賽評審200元/場,監考80元/次,命題80元/1套,評卷2元/份。
(6)五類競賽的命題、評審、監考教師及其他組織人員按照經費預算適當發放勞務費。按以下標準發放:競賽評審100元/場,監考50元/次,命題50元/1套,評卷1元/份。
3. 競賽負責人補貼
四類競賽:300元;三類及以上競賽:500元。如果是多人同時負責,按上述標準包干,視各人承擔任務情況進行二次分配。
4. 除學校資助外,歡迎企事業單位為競賽提供贊助經費。經競賽主辦單位同意,提供資助的企事業單位可獲得競賽冠名權。
五、競賽獎勵機制
(一)學校將設立賽事獎勵基金,對參加學科競賽并獲得省、市級以上獎勵的學生及其指導教師分別進行獎勵。具體規定如下:
1.教師獎勵
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按《南寧學院“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獎勵辦法》執行,其他競賽獲獎指導教師的獎勵則按照以下方案執行:
學校對指導學生參賽隊參加各級各類學科技能競賽(含藝術、體育類)獲獎的教師進行分類獎勵,項目管理及獎勵辦法按南寧學院學生學科技能競賽管理辦法執行,分類標準見附件《南寧學院大學生學科技能競賽項目分類一覽表》,各類獎勵標準如下:
類別 |
獎勵等級 |
獎勵標準 |
一類 |
一等獎 |
10000 |
二等獎 |
7000 |
三等獎 |
4000 |
第四至第五名 |
1000(僅限全國大學生運動會) |
第六到第八名 |
500(僅限全國大學生運動會) |
二類 |
一等獎 |
3000 |
二等獎 |
2000 |
三等獎 |
1000 |
三類 |
一等獎(省/市) |
2000/1500 |
二等獎(省/市) |
1000/800 |
三等獎(省/市) |
500/400 |
四類 |
|
不設獎勵 |
注:
(1)若比賽設置特等獎,則特等獎按照一等獎獎勵,一等獎按照二等獎獎勵,以此類推。
(2)體育競賽類第一名(冠軍)、第二名(亞軍)、第三名(季軍),藝術類競賽金獎、銀獎、銅獎,分別對應獲獎等級的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3)未經批準立項的競賽不予以獎勵。
(4)未在南寧學院學生學科技能競賽管理辦法中列出的級別高、影響力大的競賽,經學院申請、創新創業學院組織有關專家審核批準后參照同類項目標準進行獎勵。特殊項目的競賽,由學校專項研討會研究決定。
(5)第一類項目按獲獎項目數獎勵;第二、第三、第四類項目先后獲市區級、國家級的,則按獲獎最高等級或最高金額獎勵,不累加。
2.學生獎勵
競賽獲獎學生可以申請創新學分獎勵,創新學分獎勵標準見附件3《南寧學院學生學科技能競賽獎勵創新實踐學分標準》。在同一比賽中,以個人或小組賽積分合計形式獲得的團體獎勵不得重復申請競賽獲獎。
3.對我校與校外單位合作獲獎且在獎項記錄中體現出以南寧學院名義合作的項目,按照以下方法進行獎勵:若我校人員為各獎項的第一、二、三、四、五位獲獎者,則分別按相關獲獎等級獎勵金額的70%、30%、20%、10%、5%予以獎勵;若同時有若干名獲獎者為我校人員,則只按照排名最前者進行獎勵。
(二)通過學校立項并使用學校經費參賽項目團隊,在參加學科競賽中獲獎并獲得相應獎金的,學校按如下規定執行:
1.單項獲獎勵金額達1萬-2萬元(含),學校將提取總獎金額的20%作為獎勵基金的儲備金;單項獲獎勵金額達2萬元以上的,學校將提取總獎金額的30%作為獎勵基金的儲備金。
2.參賽團隊所獲的獎金分配,原則上由師生團隊協商并提供方案,經創新創業學院審核通過后進行發放,但指導老師的占比不能低于60%。
六、本辦法在試行過程中,可作適當、合理調整。
七、本辦法于2015年7月由教務處制訂試行,于2019年1月由創新創業學院修訂。本規定由創新創業學院負責解釋,從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南寧學院學生學科技能競賽管理辦法(試行)》(南院教〔2015〕70號)同時廢止。
附件:1. 南寧學院大學生學科技能競賽項目分類一覽表
2. 南寧學院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立項申請表
3. 南寧學院學生學科技能競賽獎勵創新實踐學分標準
附件1
南寧學院大學生學科技能競賽項目分類一覽表
一、特級競賽
由國家或國際組織主辦,具有巨大社會影響力的各類競賽;由國家或國際組織主辦,參與國家不低于10個,必須有全球100強高校參賽的比賽。如奧林匹克比賽等。
二、一類競賽
由多個部委聯合主辦的各類競賽;教育部主辦的各類競賽;由教育部之外的其他部委主辦的競賽,參賽院校覆蓋全國,往年參與高校不低于100所,985、211高校占比不低于10%;由教育部之外的其他部委主辦的面向社會的的全國性比賽,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力,有不少于100支隊伍參賽;由國家或國際組織主辦未達到特級競賽標準的比賽;教育部高教學會公布的19 項比賽;特級競賽的全國選拔賽。
序號 |
競賽項目 |
主辦單位 |
1 |
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 |
教育部等單位 |
2 |
“桃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
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 |
3 |
“桃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創青春) |
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 |
4 |
ACM-ICPC國際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 |
國際計算機協會(ACM) |
5 |
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國工業與應用數學學會 |
6 |
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及其嵌入式專題競賽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信部人教司 |
7 |
全國大學生化學實驗邀請賽 |
教育部高等學校化學教育研究中心 |
8 |
全國高等醫學院校大學生臨床技能競賽 |
教育部醫學教育臨床教學研究中心 |
9 |
全國大學生機械創新設計大賽 |
教育部高等學校機械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 |
10 |
全國大學生結構設計大賽 |
教育部等單位 |
11 |
全國大學生廣告藝術大賽 |
教育部高等學校新聞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廣告教育專業委員會 |
12 |
全國大學生智能汽車競賽 |
教育部高等學校自動化專業教學指導分委員會 |
13 |
全國大學生交通科技大賽 |
教育部高等學校交通運輸與工程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 |
14 |
全國大學生電子商務“創新、創意及創業”挑戰賽 |
教育部高等學校電子商務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 |
15 |
全國大學生節能減排社會實踐與科技競賽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16 |
全國大學生工程訓練綜合能力競賽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17 |
全國大學生物流設計大賽 |
教育部高等學校物流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 |
18 |
“外研社杯”全國英語演講大賽 |
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學校大學外語教學指導委員會等單位 |
19 |
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20 |
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年會展示 |
教育部 |
21 |
全國大學生機器人大賽RoboMaster |
共青團中央、全國學聯、深圳市人民政府 |
22 |
“西門子杯”中國智能制造挑戰賽 |
教育部高等學校自動化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西門子(中國)有限公司、中國系統仿真學會 |
23 |
全國大學生化工設計競賽 |
中國化工學會化學工程專業委員會、教育部和中國化工教育協會 |
24 |
全國大學生現金先進成圖技術與產品信息建模創新大賽 |
教育部高等學校工程圖學教學指導委員會、中國圖學學會制圖技術專業委員會、中國圖學學會產品信息建模專業委員會 |
25 |
全國三維數字化創新設計大賽(大學生組) |
國家制造業信息化培訓中心、中國圖學學會、光華設計發展基金會 |
26 |
中國大學生計算機設計大賽 |
教育部高等學校計算機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 |
27 |
全國大學生市場調查與分析大賽 |
教育部高等學校統計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 |
28 |
中國大學生服務外包創新創業大賽 |
教育部、商務部 |
29 |
兩岸新銳設計競賽“華燦獎 |
中國高等教育學會 |
30 |
長江鋼琴·全國高校鋼琴大賽 |
中國高等教育學會 |
31 |
中國高校計算機大賽—大數據挑戰賽 |
教育部高等學校計算機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 |
32 |
世界技能大賽 |
世界技能組織 |
33 |
世界技能大賽中國選拔賽 |
世界技能大賽中國組委會 |
34 |
全國大學生機器人大賽RoboTac |
共青團中央、全國學聯 |
|
全國大學生藝術展演 |
教育部 |
|
全國大學生運動會 |
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共青團中央 |
三、二類競賽
由其他部委主辦,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參賽院校覆蓋全國各個高校,往年參與高校超過50所,但未達到100所的競賽;由教育部下設部門主辦的比賽,往年參與的高校須超過50所,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一級競賽的低一級選拔賽。
序號 |
競賽項目 |
主辦單位 |
1 |
一類競賽的賽區賽(或省級賽) |
|
2 |
全國大學生數學競賽 |
中國數學會 |
3 |
全國信息技術應用水平大賽 |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
4 |
全國軟件專業人才設計與創業大賽 |
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5 |
“中華經典”誦讀大賽 |
教育部、國家語委、中央文明辦 |
6 |
全國學生規范漢字書寫大賽 |
教育部、國家語委、中央文明辦 |
7 |
全國青少年文化遺產知識大賽 |
中國文物學會、中國博物館協會等單位 |
8 |
全國啦啦操錦標賽 |
國家體育總局體育運動管理中心、全國啦啦操競賽委員會 |
9 |
全國大學生籃球聯賽(CUBA) |
中國籃球協會 |
10 |
全國大學生田徑錦標賽 |
中國大學生田徑協會 |
11 |
“21世紀杯”英語演講大賽 |
中國日報社 |
12 |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 |
教育部高等學校大學外語教學指導委員會、高等學校大學外語教學研究會 |
四、三類競賽
由國家、國際組織、教育部或國家相關部委、教育部下設部門主辦,但未達到特級、一級、二級競賽標準的各類競賽;除教育部之外的其他部委下設的部門主辦的全國性比賽;各省教育廳主辦的各類競賽;其他廳級部門主辦的具有較大影響力的省級比賽;二類競賽的低一級選拔賽。
序號 |
競賽項目 |
主辦單位 |
1 |
二類競賽的賽區賽(或省級賽) |
|
2 |
廣西高校計算機應用大賽 |
區教育廳 |
3 |
廣西高校化學化工類論文設計大賽 |
區教育廳 |
4 |
廣西高校大學生英語戲劇節 |
區教育廳 |
5 |
廣西校園戲劇節 |
廣西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廣西教育學院 |
6 |
廣西大學生運動會 |
區教育廳、區體育局、團區委 |
7 |
各省教育廳主辦的各類競賽;其他廳級部門主辦的具有較大影響力的省級比賽 |
廣西教育廳、共青團廣西區委等 |
五、四類競賽
其他廳級部門主辦,但未達到三類競賽標準的競賽;廳級機構下設部門舉辦的各類比賽;南寧市相關部門舉辦的各類競賽;三類競賽的選拔賽;各類全校比賽。
六、五類競賽
各類二級學院自行主辦的競賽;各教研室主辦的競賽;其他行業協會、企業舉辦的,未達到以上級別的競賽。
附件2
南寧學院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立項申請表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競賽項目名稱 |
|
競賽主辦單位 |
|
競賽所屬類別 |
( )一類競賽 ( )二類競賽 ( )三類競賽 ( )四類競賽 |
申報部門/個人 |
|
參賽隊數 |
個 |
隊員總數 |
人 |
指導教師 |
姓 名 |
工作任務 |
姓 名 |
工作任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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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 |
|
競賽時間 |
|
競賽地點 |
|
競賽實施情況簡要說明 |
(競賽預期目標;競賽活動組織實施計劃,包括賽前準備階段及競賽期間工作安排,需有培訓時間、地點、指導教師工作任務分配情況、設備設施等) |
經費 預算 |
支出科目 |
金額(元) |
計算依據或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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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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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意見 |
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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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創業學院審核 意見 |
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校領導 審批 意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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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3
南寧學院學生學科技能競賽獎勵
創新實踐學分標準
|
特級競賽 |
一類競賽 |
二類競賽 |
三類競賽 |
四類競賽 |
特等獎 |
20 |
10 |
6 |
4 |
2 |
一等獎 |
18 |
9 |
6 |
4 |
2 |
二等獎 |
15 |
8 |
5 |
3 |
1 |
三等獎 |
12 |
7 |
4 |
2 |
\ |
注:1. 以個人和小組(5人以內)形式參賽,獎勵學分按上述標準執行;以團體形式參賽,所有成員的獎勵學分按上述標準減半執行。同一競賽成績獲多級獎勵,只計算最高級別獎勵,不予累加。
2. 體育類比賽金牌、銀牌、銅牌(或第1、2、3名)按照本表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執行。

南寧學院辦公室 2019年1月9 日印發
校對:陳鐵 錄入:冼智錦 排版:李鸝